門徒與門徒訓練
/蕭譪
今日對「門徒」的一般觀念混淆不清。教會在傳福音時,多半只注重勸
人接受耶穌為救主,這樣你就得以重生作「基督徒」。之後,才教導大家要
作門徒。但仔細查看聖經的結果並非如此。「基督徒」這名詞第一次出現,
便已清清楚楚地擺明。使徒行傳十一章26節「門徒稱為基督徒......」,
僅有「門徒」才被別人稱為「基督徒」。現在讓我們仔細思想其內涵。
所謂「門徒」,意指一個接受教導或訓練的人。新約一共提到三類「門
徒」。首先提到的是「約翰的門徒」,再來是「法利賽人的門徒」,最後就
是「耶穌的門徒」。聖經有時叫最後這批人「祂的門徒」,主有時稱呼他們
為「我的門徒」。「門徒」這個詞是與「先生」(老師)或「主人」相對照。
由馬太福音十章24-25節中也看出被甚麼人訓練,與甚麼人多花時間相處,
就會自然地與那人相像。因而學生會與先生一樣,僕人會與主人一樣。
粗略畫分主耶穌和門徒間的關係,可分為四方面:
一、呼召他們來跟隨祂及差遣他們去作事。
二、叫他們常與祂一起生活:比如與祂同住、同吃、同儆醒、同禱告。
三、教導、鼓勵、指示、吩咐,帶領門徒,也回答並解釋他們的問題。
四、把祂自己給了門徒:比如愛他們,安慰他們,洗他們的腳,向他們
啟示自己,給他們所需的,到他們那裡去,最後更為他們死。
與上述四點對稱的,眾門徒對主耶穌的反應:
一、跟隨祂、照著祂的指示去作。但也有門徒離棄祂、出賣祂。
二、到耶穌那裡去,和祂在一起,與祂談話生活,聽見祂一切所說的,
又看見祂超自然權能的表現。有時明白、有時不明白祂;有時認識、有時不
認識祂。也有人退去不再與祂同行。
三、向祂懇求,問問題,也回答祂。時而因祂的話發怨言,時而因祂的
話驚奇;時而忘記祂的話,時而又記起祂的話來。
四、門徒也愛主耶穌。信靠祂,勸祂吃,躺在祂懷中,想辦法保護祂。
以後為祂作見證,最後也為祂而死。
從上列各項顯示門徒與耶穌有極其親蜜的關係。馬太福音十章25節「和
先生一樣......和主人一樣」是不錯的。以後那些越來越像耶穌的人,才被
別人稱為「基督徒」。
馬太福音廿八章18-20節是眾所周知的「大使命」。這「大使命」據馬
太和馬可的記載是給了十一個門徒。他們在接受這使命時已經歷了十字架,
又親眼看見復活的主,領受祂四十天的開啟與教導。這些與主同死同復活的
人,主才把大使命交給他們。然而新約中,我們並沒有看見彼得或約翰訓練
了甚麼人作門徒,以後也沒有看見保羅「訓練提摩太作門徒」,或任何人接
受「門徒訓練」的說法。那些後起的門徒仍被稱為「主的門徒」(徒九1),
或簡單地被稱為「門徒」(徒九10)。相反的,在使徒行傳廿章30節倒提
到「有人要引誘門徒跟隨他們」。有一些人希望人跟隨自己而不跟隨主。在
新約結束以前,這單單跟隨主作門徒的情形已經出了狀況。現在我們回頭看
一下,當初主吩咐這十一個人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他們究竟是如何去
實行的?
詳細查考使徒行傳便可以找到實行此大使命的藍本。
一、聖靈在五旬節降臨,使這些門徒本身接受能力作見證人。
二、心態方面是凡事敬畏主,且蒙聖靈的安慰(徒九31)。
三、聚會、祈禱、彼此交接,恆心遵守使徒所傳遞主的教訓。
四、作耶穌復活的見證,指明耶穌是基督。傳說神的大能。將神生命之
道教導解說給百姓聽。
五、施洗、擘餅。
六、辯明真理(徒十一18)。
七、彼此幫補,甚至財產公用。
八、隨聖靈行事(包括醫病趕鬼),也奉聖靈之命打發工人。
九、因著上面各項而遭受逼迫,四處逃亡及受苦的結果,反而更將福音
傳開。
綜觀上列各點,乃最早期門徒執行「大使命」的情形。除此以外,他們
再也沒作別的事工。
反觀今日流行的「門徒訓練」,把它圈在一個小小的範圍之內。好像只
有這小團體的活動才是「門徒訓練」,教會所有其他的活動都不算數。凡不
參與這小團體的人就不是門徒。參與的人,無論情況如何,也自以為就此當
上了「門徒」。更糟的是許多帶領的人,自己也還不成熟,不但沒見過復活
的主,連十字架也尚未經歷,常常是把人領到「自己」面前來。小團體往往
被意志力強的人所把持,將一人的看法加諸眾人之上。美其名為「屬靈的權
柄」,實際上在干涉別人的事,像君王一樣管理其他的人。在神與人之間,
硬生生地又插入另一個「人」。一有事情發生,不是本人直接與神打交道,
向神尋求,乃是一堆人在那裡出主意,向這一群人負責。實在看不出真實屬
靈的生命在這情況之中怎麼能生長?
時麾的「門徒訓練」在六零年代興起於南美洲,七零年代早期傳入美國。
經由七位弟兄大力鼓吹,漸漸流行全美,至今方興未艾。但少有人知道,當
初的七位弟兄現在只剩一位仍在進行「門徒訓練」,其他六位早已放棄。更
有領頭的Bob Mumford弟兄公開以書面道歉,指出這作法的不當。
其實,在我們生長的過程中,神自然會把一些年長有經驗的人帶到我們
旁邊,讓我們學習並印證該走的路。但這完全出於神自己的安排,而非人手
特意的組織。且一個夠資格帶領別人的人,一定不會把人帶到自己的面前來,
他必定只敢把人領到神面前去。
我們若真是門徒(基督徒),必須趁早看清只有多多親近主才是惟一的
方法。自己要追求,不能靠別人來造就,也不能靠一群人把你擠住不倒。馬
可福音三章14節「主……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此即作門徒的基礎。求
主加添你我的飢渴,吸引你我常花時間去讀祂的話語,見祂的面,並欣然接
受祂的教導與磨練!